记者12月13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合肥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已经印发,到2020年,我市将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5%。
到2020年半数幼儿就读公办园
根据“三期行动计划”部署, 2017年到2020年间,我市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255个,到2020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85%,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布局规划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除了合理布局规划幼儿园外,我市将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新建幼儿园按照属地原则移交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原则上举办公办幼儿园。加大财政投入,通过以奖代补激励机制,鼓励县(市)区政府举办公办幼儿园。鼓励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发展。鼓励县(市)区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优质公办幼儿园管理等形式,不断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开办幼儿园,扩大特殊学前教育资源。
此外,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制定扶持和规范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意见,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将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提升普惠性幼儿园服务水平。与此同时,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通过以奖代补政策,积极鼓励、扶持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镇等举办公益普惠性幼儿园。事业单位、街道、居民回迁安置小区等国有资产幼儿园,一律举办公办幼儿园或零租金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国有独资企业产权的幼儿园经批准后可实施零租金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委托教育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
对幼儿园实施多方面动态监管
据悉,我市将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要求,实施幼儿园分类管理。聘请专兼职督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督导,确保督学工作覆盖至每所幼儿园;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幼儿园的智慧监管力度,在市教育云平台开设幼儿园管理服务系统,加强对幼儿园动态监管;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出台《幼儿园工作实用手册》;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各类幼儿园命名、办班、招生、收费等行为;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禁止使用幼儿教材,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禁止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内容,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禁止小学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积极推动小学和幼儿园的衔接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束芳)